宏观税收负担的决定是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职能范围和一国财政体制等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因素又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中,因此宏观税收负担不可能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而是一个动态的行为结果。从理论上讲,最适宏观税负水平是存在的,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由于影响宏观税负的诸因素的作用机理及其变化过程比较复杂,寻求一个确定的最适宏观税负是困难的。合适的选择是寻求一个合理的宏观税负的变动区间,只要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因素比较稳定,宏观税负水平在此区间内波动都是合适的。宏观税负水平的确定,基本思路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宏观税负的确定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1983年,世界银行工业部顾问马斯顿先生曾用数量分析方法考证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得出较低的宏观税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结果。他的分析结果是:在10.3%-30.9%的区间内,税负与GDP增长呈负相关关系,税负每增加1%,GDP增长速度下降0.36个百分点。10个低税负国家GDP年增长率是7.30%,10个高税负国家仅为1.6%,其中两个国家是负增长。马斯顿的结论成为许多国家宏观税负水平选择的实践基础。
(2)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税收要满足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是在与市场职能的互补性中确定的,但在现实情况下,政府职能的范围及其实现程度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也很难具体化,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型期的国家更是如此。因此,宏观税负水平的确定只有结合现实的财政支出状况及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才是现实可行的办法。
(3)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宏观税负合适与否,并不是一个科学规律或正确与否的问题,而是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宏观税负水平取决于纳税人的消费偏好,应在公共品选择这一“特殊市场”上由消费者即纳税人投票解决。因此,宏观税负水平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多少。
(4)从当前宏观税负水平的现状出发,通过宏观税负水平的国际比较,结合政府职能实现状况,确定宏观税负水平。通过宏观税负水平的国际比较,可以发现不同类型国家宏观税负的差异及差异形成的原因,并且可以找出同类型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共同点及其宏观税负政策的最佳取向。下面我们正是循着这一思路,对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最佳取向进行具体分析。武汉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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