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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相关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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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债利息收人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人,不计人应纳税所得额。但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对城市商业银行取得的国库券收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城市商业银行直接向国家(一级市场)认购的国库券利息收人,可用于抵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抵补以前年度亏损有结余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城市商业银行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库券所取得的收益,应计人当期损益,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城市商业银行因办理闰库券业务而取得的手续费收人,应计人当期损益,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闪办理此项业务而发生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包括:宣传、会议、奖励、人员培训费等支出。
(2)国债手续费收人的税务处理
金融机构代发行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人属于应税收人范围,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武汉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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