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税资料属于先检查后退税型的,海关部门应进行以下处理:
(l)初步检查资料,对比资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单据、会计账簿、进出仓单及货物结算单据;检查申请单位的会计核算;检查物资、原材料的消耗定额;检查申请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3)经过检查,发现情节复杂、需进行进一步的检查的,则应检查、核实、对比申请单位与其他有关单位的经营交易。
2.检查后确定申请人不属于退税对象的,海关部门应告知纳税人不予退税的原因。
3.检查后确定申请人属于退税对象且申报正确的,则应在自完整接收退税资料之日起的六十日内颁发退税决定。武汉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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